2012年8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采用了第13P-1条,按照2010年的《多德 - 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Dodd-Frank Act)执行与冲突矿产有关的报告和披露要求。该规则对SEC注册人施加了某些报告义务,其制造产品包含所谓的冲突矿物质,这些矿物是其产品的功能或生产所必需的。“冲突矿物质”定义为Cassiterite,哥伦布 - 斜阵,黄金,Wolframite及其衍生物,这些矿物及其衍生物仅限于Tin,Tantalum,Tantalum,Tungsten和Gold(3TG)。
该规则旨在解决关注的担忧,即从刚果民主共和国或毗邻国家(涵盖国家)的冲突矿物可能有助于筹集资金,这些武装群体负责该地区侵犯暴力和侵犯人权行为的武装团体。这些披露旨在提高供应链的透明度并加强围绕冲突矿物的监护权控制,从而减少武装团体的资金。披露要求适用于注册人,无论冲突矿物的地理渊源,以及冲突矿产是否资助了覆盖国家的武装冲突。
康明斯建立了一个跨职能团队,由购买,法律和道德的代表以及合规,以开发和实施冲突矿产计划。我们实施了冲突矿产政策以及相关程序和程序,以评估产品中3TG矿物的使用和来源。我们的政策是在商业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消除含有从资助或支持覆盖国家不人道待遇的来源获得的冲突矿物产品的产品。
通过单击下面的链接,可以使用我们的冲突矿物披露和任何相关展品的副本。